为进一步扩大会员规模,加强本学会的社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经2016年6月25日在山东师范大学召开的山东心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议,决定将本学会章程中所规定的会员类别做出如下调整:
1、本学会会员除了原有的个人会员外,新增设单位会员类别。凡拥有至少十人及以上数量本学会会员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按时缴纳单位会员会费的单位人员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活动均享受会员待遇。
2、本学会的单位会员分为事业单位会员和企业单位会员两种。
3、学会今后会根据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活动情况、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力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未来在增补学会理事方面予以适当侧重。
4、学会将讨论出台《山东心理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工作细则》,对单位会员的发展、组织管理、权利和义务及会费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心理学会
2017-4-13